(二十六)尊重父母意见和教导,经常把生活、学习、思想情况告诉父母。
(二十七)对长辈要尊敬、体贴、有礼貌,不顶撞父母,不耍脾气。
(二十八)遵守交通规则,注意交通安全,不违章骑车,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。
(二十九)遵守公共秩序,购物、购票按顺序,对营业人员有礼貌。
(三十)爱护公共设施及文物古迹,爱护庄稼、花草树木,保护有益动物。
(三十一)参观博物馆、纪念堂要有秩序,瞻仰烈士陵墓保持肃穆。
(三十二)观看演出和比赛时,要做文明观众,不起哄滋扰,结束时鼓掌致意。
(三十三)见义勇为,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。
(三十四)不损人利己,不占小便宜,不假公济私;不拉帮结伙,不参与社会团体。
为了加强学生的日常管理,培养学生良好的社会公德意识,组织纪律观念和集体荣誉感,以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,特实行班级百分考核制度。每班每周按100分计算,如果出
现下列情况,按以下条例扣分。
1.事假一节课(正课、晚自习、早操)扣2分。
2.病假一节课(正课、晚自习、早操)扣1分。
3.晚自习期间宿舍未熄灯或熄灯铃响后不按时熄灯扣5分。
4.正课、晚自习、早操迟到扣5分,早退、旷课一律扣10分。
5.自习课教室不静扣5-10分。
6.晚自习看小说、刊物、杂志、报纸或做其他与学习无关的事扣5分。
7.晚睡时间宿舍内大声说话,听广播、听录音机或洗衣物扣5-10分。
8.晚睡时间无故不按时回宿舍,或以任何理由外出找宿,视情节轻重扣10-20分。
9.宿舍内留外人住宿或留直系亲属未报告的,前者扣10分,后者扣5分。乱窜宿舍或教室的扣5分
10.吸烟、酗酒、打架斗殴一律扣10分。
11.化妆、烫发、戴首饰、校园内骑车一律扣5分。
12.从窗口往下泼水倒垃圾,及在窗上、走廊挂衣物,前者扣10分,后者扣5分。
13.不请假外出校园或到校外购买无卫生许可证的商贩提供的食品扣5分。
14.以学生会干部为主组成校总监护值日,以班级干部为主组成年级监护值日,监护值日要秉公办事,严格按条例管理,否则将追究值日人员的责任。